中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为本会企业会员。吸收企业会员的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其中包括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的股份制公司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
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社团及有关社团,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团体会员。
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的代表性人士等,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个人会员。
与工商联工作有联系的有关人士、香港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可以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与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可以通过协商,派代表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工商联实行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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