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工商联(总商会)2011年捐资助学实施方案
(草案)
各乡镇分会、各会员企业、执行委员、副会长:
青少年是国家的栋梁和民族的希望。为彰显工商联(总商会)职能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体现对青少年特困生群体的特殊关爱,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为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追求崇高美德、表现关爱之心提供平台和机会,市工商联(总商会)发起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经市工商联(总商会)五届二次会长工作(扩大)会讨论通过,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受捐对象
1、受捐对象为麻城境内初中生、高中生、今年参加高考学生,要求成绩优秀、家庭贫困。
2、受捐对象可以是成绩特别优异的,也可以是家庭条件较为贫困的,但都必须道德品质好、懂得珍惜和感恩、能够经常主动与捐资人联络、反馈学习生活情况。
3、受捐对象由市教育局在市一中、师范等高中及各乡镇中学中选定,由各学校及乡镇共同推荐,然后经市工商联(总商会)和捐资人对其中的学生进行抽查式走访调查,各乡镇分会亦可提供受捐对象名单。
4、受捐对象接受捐资前必须统一填写市工商联(总商会)印发的基本情况统计表,要求受捐对象以短信或者电话的方式经常与捐资人联系沟通。
二、捐资人
1、捐资人为全市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主要是市工商联(总商会)具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副会长、执行委员,甚至是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企业经营状况较好的普通会员,均可作为捐资人参与捐资助学活动。
2、捐资助学是一种自愿、主动的爱心行为,市工商联(总商会)仅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既不收取任何中间费用,也不强制会员参与,但真诚鼓励和欢迎广大会员踊跃参加,希望工商联(总商会)的领导(如副会长、行业商会负责人等)带头参加。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主动要求非公经济人士参加捐资助学,乡镇分会会长具体负责实施,积极与工商联(总商会)配合。
三、捐资方式
1、在市工商联(总商会)和市教育局的见证下,由捐资人直接将捐助资金直接交到学生家长手中,在活动中与受捐对象直接联系接触,形成长效扶助机制。
2、今年拟在8月20日以前举行一个集中捐资仪式,届时请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工商联、乡镇分会、学生所在学校和学生、学生家长共同参加。
3、市工商联(总商会)将建立捐资助学的长效机制,将此项活动作为常规工作常抓不懈,于每年的8、9月左右进行一次。
四、捐资金额
1、捐资人对受捐对象单次捐资额原则上不应低于2000元。具体金额要报工商联(总商会)备案,以便于对捐资人进行宣传报道。
2、捐资人对受捐对象的资助原则上应每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情况连续捐赠。如遇中途受捐对象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中途退学或者捐资人经济状况不佳等特殊情况时,市工商联(总商会)将重新进行调整。
五、归口问题
为增强本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市工商联(总商会)的会员参加捐资助学活动,应在市工商联(总商会)的号召组织下进行;如非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捐资助学活动不可,必须报市工商联(总商会)备案。
六、相关待遇
1、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活动的会员,优先纳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待遇的推荐范畴,优先纳入全市非公经济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范畴。
2、市工商联(总商会)每年将对捐资助学人颁发荣誉证书。
七、宣传报道
市工商联(总商会)将在本单位网站开辟《光彩事业》之“捐资助学”专栏,公布捐资助学具体情况,接受会员及社会监督并对捐资人和受捐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请各乡镇分会于8月10日前将受捐对象名单及相关情况的电子版报送至市工商联(总商会),有捐资意向的各会员企业、执行委员、副会长也于8月10日前踊跃到市工商联(总商会)报名。
市工商联电子邮箱:mcsgsl@163.com
联系电话:0713-295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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